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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项目永明互通立交主线k33+155~k33+663段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文/ 发布于2017-07-06

1  招标条件

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工项目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交[2010]3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省自有资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项目法人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项目永明互通立交主线k33+155~k33+663段土建工程为绵西高速公路的起点,接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与绵遂高速公路形成十字型互通。永明互通立交采用混合式枢纽互通立交形式,项目起止桩号K33+155~K33+663.(以施工图为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所示内容的监理。

2.3预计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 24 个月。

2.4机构设置:按照一级监理机构设置。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资质条件:具备交通运输部(交通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2年5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新建2个及以上的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工程施工监理类似项目业绩(此项业绩可为单独合同,也可为项目合同中的内容);

(4)相应的财力: 2016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6)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7)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 2 个,即为 1 个牵头人加 1 个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应该是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公司,成员单位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的公司。不接受监理与参加本项目施工企业的母体试验室及其关联企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1 款资格要求第(3)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4)联合体各成员的财务要求均符合本招标公告第 3.1 款资格要求第(4)项规定;

(5)联合体牵头人的信誉均须符合本招标公告第 3.1 款资格要求第(6)(7)项规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信誉符合本招标公告第 3.1 款资格要求第(6)项规定,信用等级评定级别以信用等级低的为准;

(6)拟投入主要人员(总监)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7)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次招标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在本次招标中的相关投标(指投标人中出现该情形的所有投标文件)均无效。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与施工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第一信封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按相应数量)进入第二信封开标,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1~3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28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myjfjt.com/)、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网站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上午 8:40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 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myjfjt.com/)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等媒体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1 万元的银行保函;

(2)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9.1.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文见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3)投标人类似业绩汇总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各投标人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川交函[2015]854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5]854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西段29号

电 话:0816-2683821

传 真: 0816-2328163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网 址:http://www.myjfjt.com/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3栋2单元17层1707号

电 话: 028-85567358、85546557

传 真:028-85567358、85546557

联 系 人: 达先生、白先生




招标人: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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